Sunday, April 19, 2009

中國貪污 不比台灣嚴重?

中國貪污 不比台灣嚴重吗?

我住了20年的家園被拆了,落得無屋住也無法營業維生,所有家業一夕之間化為烏有,有冤也無處可訴,我情願相信這是少數的不肖份子破壞了中國政府的形象,也希望有真為人民著想的官員能查明真象還我公道。


最近新聞說,台灣貪污的狀況比中國大陸嚴重,這對我從小在共產主義下生活的小民來說,當然是印證了黨的教育是正確的─國民黨是壞東西,專門欺壓良民。可是自身的經歷卻讓我不得不懷疑,中國政府是真正的廉明還是官官相護,使真象不明?

如果像台灣一樣民主,什麼都可以談,任何事都依循法律,公平、公正、公開,把大悶鍋的蓋子打開,大陸公務人員真的比台灣的清廉嗎?

讓我把自己的故事說一說,讓底層的聲音也讓那些高高在上又沾沾自喜的大官們聽聽看,評評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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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名字是孫肅靜,男,漢族,1959年生人,原承租天津市和平區濱江道47號101、102公產房兩間,建築面積34.92平方米,從1986年至2006年均有合法的營業執照,每年均按季度合法繳交各項費用,卻遭到拆除,無任何補償,同批遭拆除的鄰戶卻都得到補償,本人返國向各相關單位查詢,得到的答覆是,已沒有錢做任何補償,並且推拖諉責,所有主管來個避不見面。


當我將這件事向台灣來的朋友訴說,他們都說,這種事在台灣是不可能發生的,簡直匪夷所思,在台灣補償條例是公開透明的,每戶都一樣,公平的,絕對不可能有到最後告訴你錢發完了,你來晚了,沒了,人民可以找民意代表申訴,也可以告到法院,絕對不可能搪塞了事。

可是,從來都說以人民為主的共產黨卻對人民賴以為生的產業,說拆就拆,有辦法的人有補償,沒門路的就一毛沒有,我也不多要求,大家都一樣公平、公正、公開的比照辦理不行嗎?

如果不是有內情,怎有可能說戶戶處理的情況不同,還說沒錢可發了,陳情後竟然短短的幾句說,房屋拆遷是天津市政府、和平區政府的統一規劃建設行為,政府下達的拆遷屬行政裁決,沒得告,法院不管這一塊。

我真希望中國政府能比台灣的政府更為民著想,能做到父母官般的愛民如子,苦民所苦,真正的清廉、公正,這樣才能讓人民心服口服的相信政府的勤政愛民與廉能。

孫肅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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